在重庆购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:
全款购房提取
商品房: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可提取;若未取得房产证,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后1年内提取。
二手房: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1年内提取,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。
异地购房:职工或其配偶为外地户籍的,可提取用于购买户籍所在地的住房(需提供户口证明)。
贷款购房提取
公积金贷款: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,可在贷款发放后1年内提取首付款,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。
商业贷款: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,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。
通用材料:身份证、结婚证(已婚)、购房合同/房产证、契税发票等。
异地购房: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(如配偶为外地户籍,可提取用于其购房)。
线上办理: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、支付宝等渠道自助提取,无需纸质材料。
首付款提取: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或首付款总额。
还贷提取:每年提取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还贷款本息。
租房提取:中心城区单身职工最高1800元/月,已婚3600元/月;其他区县单身1500元/月,已婚3000元/月(多子女家庭额度更高)。
首付款提取放宽: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,可在购房行为发生后1年内提取首付款。
置换贷款:已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,可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(按首套房利率执行)。
延长贷款期限:男性最长至68岁,女性至63岁,或退休后5年。
时间限制:购房提取需在合同备案或取得房产证后1年内办理。
账户状态: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,提取需优先用于还贷。
违规处理:伪造材料将取消1-5年提取资格并纳入征信。
如需具体操作指引,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12329咨询。
联系人:田老师
手机:18680830444
电话:186808304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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